歐盟2009年5月8日發布了G/TBT/N/EEC/273號通報,標題為:歐盟委員會執行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家用制冷設備生態設計要求的指令 2005/32/EC的法規草案,涉及家用制冷設備。
該歐盟委員會法規草案對家用制冷設備規定了最低能源性能要求,因為存在限制能耗的成本及效益潛力。根據指令2005/32/EC,不符合最低要求的產品將不允許投放歐盟市場。該法規草案是與世界各地相關利益方一起進行的技術、環境和經濟研究結果。該歐盟委員會法規草案還將撤銷歐洲議會和理事會1996年9月3日關于家用電冰箱、冷凍柜及其組合能效要求的指令96/57/EC。
該法規草案擬批準日期:2009年7月。擬生效日期: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后20天。第1項要求從2010年7月1日起適用。提意見截止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歐盟還發布了G/TBT/N/EEC/274號通報,標題為:委員會指令草案,執行關于家用制冷器具能源標簽的理事會指令92/75/EC。涉及家用制冷器具。指令草案規定了標簽要求,以及增補關于家用制冷器具包括能效等級在內的產品信息的規定。指令草案將撤銷1994年1月21日的,執行關于家用電冰箱、冷藏箱及其組合能源標簽的理事會指令92/75/EEC的委員會指令94/2/EC。以上各項目的是使最終用戶在購買家用制冷器具時能夠做出知情的選擇,將有助于對抗環境變化和增加歐盟的能源效率。
指令草案擬批準日期:2009年7月。擬生效日期:自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起20天?;镜囊髮?011年1月1日起實施。提意見截止日期:自通報日期起60天。